博汇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9月6日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一位先生召集主持,董事会秘书尤丹红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唐敏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