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拟审议事项紧急,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金碧华先生召集主持,金碧华先生就紧急通知的原因在本次会议上作出了说明。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对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雪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本议案已提前经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