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829,634 股股份 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4,963,575 股变更为 288,133,941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4,963,575 元变更为288,133,941 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 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5)。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起45 日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雪莲
联系电话:0574-86369063
邮政编码:315042
电子邮箱:bohui@bhpcc.com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 号国华金融中心7 层博汇股份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信函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 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