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7  酷特智能(30084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40 证券简称:酷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红领大街1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蕴蓝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95,888,71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95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370,47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15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5,518,24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7993%。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2,002,2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0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2,002,2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009%。

3、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部董事、全部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888,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2,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888,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2,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888,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2,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888,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2,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五)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888,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2,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六)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888,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2,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888,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2,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八)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888,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02,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名称:靳如悦、辛烨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