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
达到1%的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收到股东青岛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平潭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盈科”)、淄博泰格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格盈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青岛盈科、泰格盈科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5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1.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青岛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团岛路2号607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淄博泰格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山东省淄博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萌水镇防汛路1号402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5月18日 | |||
股票简称 | 康华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84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岛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淄博泰格盈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337,525 | 1.00 | ||||
合 计 | 1,337,525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青岛盈科 | 15,628,136 | 11.68 | 14,445,011 | 10.80 | ||
泰格盈科 | 2,274,981 | 1.70 | 2,124,981 | 1.59 | ||
合计持有股份 | 17,903,117 | 13.39 | 16,569,992 | 12.3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903,117 | 13.39 | 16,569,992 | 12.3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股东青岛盈科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61,371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51%);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61,371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51%);股东泰格盈科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1,088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 |
的0.49%);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51,088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49%)。 青岛盈科于2023年4月10日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其工作人员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4,400股,构成短线交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除上述情形外,股东青岛盈科、泰格盈科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青岛盈科于2023年4月10日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其工作人员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4,400股,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不存在公司收回其所得收益的情形。发生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后,青岛盈科对本次短线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并致以诚挚的歉意。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 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注:(1)计算上表“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901,775股(公司最新披露数据);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