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民生证券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华生物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耀 |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德彬 | 联系电话:010-8512775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青岛盈科盛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盈科”)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3年4月10日,青岛盈科在卖出股份的过程中,由于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1、青岛盈科发现误操作后立即进行了买入撤单操作、停止了卖出操作、协调证券账户所在券商关闭竞价交易买入权限并及时通知公司; 2、为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青岛盈科采取以下措施:(1)对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2)协调证券账户所在券商关闭竞价交易买入权限;(3)建立操作复核制度,要求经办人员录入交易参数后、执行交易前必须再次认真复核录入的交易参数准确无误后才能操作; 3、公司将继续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青岛盈科本次反向交易的4,400股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属误操作,本次短线交易未形成获利,不存在收回所得收益的情形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培训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安排、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等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回购和赔偿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陈 耀 徐德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