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3  康华生物(300841)公司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王振滔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月21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王振滔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提议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奥康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济南康悦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合计1,000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7.4767%;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王振滔先生、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康悦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1,000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事项已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

王振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王振滔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上述提议后,对上述提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根据提议内容制定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回购股份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八、备查文件

王振滔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