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30  康华生物(30084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6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海山路1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振滔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209,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1.5589%。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006,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1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203,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7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55,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3,854,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18%。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全体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901,775股,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3,748,674股。)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206,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919%;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5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118%;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88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须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93,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7774%;反对51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222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39,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6160%;反对51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38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93,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7774%;反对51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222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39,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6160%;反对51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38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0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93,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7774%;反对51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222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39,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6160%;反对51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38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04《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93,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8.7774%;反对51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222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39,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86.6160%;反对51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13.38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3.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190,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9536%;反对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4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36,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4917%;反对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508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000%。

该议案的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刘志广律师、刘志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