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6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2024年1月3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5%,最高成交价为6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2,432,617.41元(不含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