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认真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后,同意选举李晓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晓文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的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6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晓文,男,出生于1985年6月,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2007年入职,历任康华生物分包装车间冻干主管、流感研发项目组主管、质量保证部质量管理主管、质量保证部经理助理、人事行政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康华生物监事、总裁助理兼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及工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日,李晓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4,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