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民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彭民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长史卫利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彭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彭民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0-87825727传真:0510-87129111
邮箱:ir@dkem.cn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宁路11号创业园二期B2幢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简历彭民,男,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9年12月至2015年8月,先后就职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至2022年4月,先后担任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2017年2月至2019年9月,担任中大英才(北京)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2019年9月,担任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担任上海天琥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彭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