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卫利先生的通知,获悉史卫利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史卫利 | 是 | 2,300,000 | 11.92% | 2.29% | 2023/8/3 | 2023/12/5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2,300,000 | 11.92% | 2.29% | —— | —— | —— |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史卫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被质押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解除质押适用) | 未质押股份情况 (解除质押适用)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史卫利 | 19,302,669 | 19.25% | 1,000,000 | 5.18% | 1.00% | 0 | 0 | 0 | 0 |
闫经梅 | 1,787,748 | 1.78% | 0 | 0 | 0 | 0 | 0 | 0 | 0 |
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19,200 | 4.91% | 0 | 0 | 0 | 0 | 0 | 0 | 0 |
无锡迪银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9,852 | 1.51% | 0 | 0 | 0 | 0 | 0 | 0 | 0 |
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4,357 | 0.96%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8,483,826 | 28.41% | 1,000,000 | 3.51% | 1.00% | 0 | 0 | 0 | 0 |
注1: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部分不包含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形。注2: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卫利先生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公司实际控制人史卫利先生、闫经梅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合计持有的5,1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史卫利先生、闫经梅女士持股数量及比例尚未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