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减持计划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3-06  帝科股份(30084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减持计划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东熹佳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减少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东熹佳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熹佳尚”)及宁波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TCL”)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24,94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东熹佳尚、宁波TCL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

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东熹佳尚及宁波TCL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告知函》,获悉至今,股东东熹佳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80,2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且自公司上市以来,东熹佳尚、宁波TCL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56,259股以及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比例为4.9813%,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24,94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9999%,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东熹佳尚持有公司股份9,981,20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9.9812%。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3月9日,东熹佳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176,059股,减持完成后,东熹佳尚持有公司股份8,805,14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8.8051%。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22-058)。东熹佳尚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一致行动人宁波TCL转让2,805,14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2年6月15日完成过户登记。协议转让前后,东熹佳尚与宁波TCL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东熹佳尚与宁波TCL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05,14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8.8051%,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22日,东熹佳尚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3,000,000股,减持完成后,东熹佳尚与宁波TCL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05,14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5.8051%。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5月10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至100,250,000股。东熹佳尚与宁波TCL持股数量不变仍为5,805,143股,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0.0145%。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月10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00,250,000股增至100,500,000股。东熹佳尚与宁波TCL持股数量不变仍为5,805,143股,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0.0144%。

2024年1月16日至今,东熹佳尚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780,2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7763%。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后,东熹佳尚与宁波TCL合计持股数量为5,024,94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99%。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56,259股,以及因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比例为4.981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熹佳尚持有公司股份2,219,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2088 %;宁波TCL持有公司股份2,805,14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7912%。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24,94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9999%(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00,500,000股),持股比例已低于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1](%)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2](%)
东熹佳尚合计持有股份9,981,2029.98122,219,8002.20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981,2029.98122,219,8002.20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宁波TCL合计持有股份2,805,1432.79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05,1432.79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9,981,2029.98125,024,943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981,2029.98125,024,943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1:占总股本比例

[1]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

[2]使用的公司总股本为100,500,000股。注2:2022年6月15日东熹佳尚将2,805,143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过户至一致行动人宁波TCL,本次协议转让为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协议转让前后,东熹佳尚与宁波TCL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注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东熹佳尚集中竞价75.72780,2000.7763
合计780,2000.7763

2. 东熹佳尚、宁波TCL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东熹佳尚合计持有股份3,000,0002.98512,219,8002.20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2.98512,219,8002.20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宁波TCL合计持有股份2,805,1432.79122,805,1432.79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05,1432.79122,805,1432.79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5,805,1435.77635,024,943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805,1435.77635,024,943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上文表中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东熹佳尚及宁波TCL合计持有公司当前总股本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 东熹佳尚及宁波TCL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熹佳尚及宁波TCL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告知函》;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