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融资、融资租赁(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回租)、白银租赁、保函、远期结售汇以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低风险业务,不设置业务限额,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办理。
以上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等)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
手续,具体授信金额、期限、费率等内容,由授信协议各方在上述额度内协商确定,授信事项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金融机构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于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和执行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