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589,4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479,471.9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派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及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的变化: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胜蓝转债”;债券代码:
123143)转股发生变动。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3年6月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转股6,769股,公司总股本由149,589,439股增至149,596,208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596,2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997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596,2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9997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4997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999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99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胜蓝转债”,债券代码“123143”)的转股价格由原23.32元/股调整为23.27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胜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淑芳
咨询电话:0769-81582995 传真电话:0769-81582995
八、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