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东莞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原保荐代表人缪博宇先生因工作变动,将不再参与该项目剩余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
为顺利履行东莞证券的持续督导职责,东莞证券决定指派保荐代表人刘乐先生接替缪博宇先生承担胜蓝股份后续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朱则亮先生和刘乐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缪博宇先生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刘乐先生简历刘乐先生,投资银行五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2012年起从事企业审计、IPO、并购重组等相关工作;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美的集团、富士康、桂林银行、中集集团、平安信托、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等中大型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参与创力股份、永威安防、一博科技等项目改制及IPO财务顾问项目,主导八马茶业、讯方技术拟IPO尽调辅导项目,主持并参与银宝山新配股项目(002786)、天龙集团定增(300063)、光韵达(300227)并购重组项目,具备较强的资本运作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