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自身的综合竞争力,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一龙、赵连军、苏文荣
2023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