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蓝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22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董事长黄雪林先生因故不能召集主持,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潘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黄雪林先生、黄福林先生、曾一龙先生、赵连军先生、苏文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审核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