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广东省东莞市沙头南区合兴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伍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