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关于胜蓝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1-19  胜蓝股份(30084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胜蓝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胜蓝转债”赎回价格:100.6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11月5日

3、赎回日: 2024年12月4日

4、停止交易日:2024年11月29日

5、停止转股日:2024年12月4日

6、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9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12月11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胜蓝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胜蓝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胜蓝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胜蓝转债”,将按照100.68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胜蓝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胜蓝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5日,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胜蓝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17元/股)的130%(即30.12元/股),已触发《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胜蓝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胜蓝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胜蓝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4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3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公司可转债于2022年4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胜蓝转债”,债券代码“1231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胜蓝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8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2年10月10日至2028年3月30日。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胜蓝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45元/股。

2022年5月30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胜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胜蓝转债”转股价格为23.45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3.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83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597,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6月16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8,900,000股增加至149,497,000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胜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38元/股调整为23.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6日起生效。

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6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90,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2月21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9,497,000股增加至149,587,000股。根据相关规定,“胜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33元/股调整为23.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1日起生效。

2023年6月9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胜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胜蓝转债”转股价格为23.32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3.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9日起生效。

2024年6月18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胜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胜蓝转债”转股价格为23.27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3.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8日起生效。

三、“胜蓝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胜蓝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触发情况

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5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胜蓝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17元/股)的130%(即30.12元/股),已满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

依据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胜蓝转债”赎回价格为100.68元/张。

计算过程如下: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00%);t:指计息天数,即从本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3月3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年12月4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48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248/365=0.68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8=100.68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胜蓝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胜蓝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胜蓝转债”自2024年11月29日起停止交易。

3、“胜蓝转债”自2024年12月4日起停止转股。

4、2024年12月4日为“胜蓝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胜蓝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胜蓝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4年12月9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11日为赎回款到达“胜蓝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胜蓝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胜蓝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蓝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69-81582995

联系邮箱:ir@jctc.com.cn

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胜蓝转债”的情况

在“胜蓝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期初持有80,557张“胜蓝转债”,期末持有20张“胜蓝转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胜蓝转债”的情形。除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胜蓝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胜蓝转债”的法律意见书;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胜蓝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