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3  胜蓝股份(300843)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3258

债券简称:胜蓝转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3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 股股份,将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5.1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同意为公司股份回购项目提供专项贷款额度。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 亿元整;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843)股票;

4、贷款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 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

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 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