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梅卫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01%,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47%。
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梅卫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其中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 ||||
梅卫平 | 监事 | 640,000 | 0.9901 | 160,000 | 480,000 |
*注:上表中梅卫平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指高管锁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姓名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拟减持数量(股) (不超过) | 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 拟采取的减持方式 | 拟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
梅卫平 | 个人资金需求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 | 100,000 | 0.1547 | 集中竞价交易 | 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
公司监事梅卫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份
注:
1.减持期间如遇公司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相关人员不得减持。
三、计划减持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梅卫平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卫平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系梅卫平先生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梅卫平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梅卫平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