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关于对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48号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蔡彬、孙虎、杨祥云、秦鹏、周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5号),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2022年度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不充分。2022年末,公司以房抵款形成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未进行减值测试,导致2022年末少计减值准备461.19万元。
二是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2021年末,公司对6家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算过程存在差错,多计提坏账准备37.89万元。2022年度,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时,计算过程存在差错,少计提坏账准备159.69万元。
三是收入确认核算不准确。截止2022年末,公司于合同负债科目核算的部分业务已达到收入确认的标准,但是公司未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度少计收入591.19万元。
四是内幕信息登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2021年三季报、2022年一季报编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显示,公司管理层、财务人员、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均为同一天,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五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项目存在超出《招股说明书》计划金额的情况,公司在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使用额度。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5.5条、第
6.3.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