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为完善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责任人员、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在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保险费范围内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