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0  捷安高科(300845)公司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累计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4,504,469.04元,补助形式为现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获得补助的主体补助 的原因 /项目收到补助的时间补助金额(元)补助依据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与资产/收益相关
1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软件退税2023年3月1,648,512.41财税[2011]100号与收益相关
2郑州通晓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增值税软件退税2023年3月2,196,003.13财税[2011]100号与收益相关
3郑州捷安军工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软件退税2023年1月215,370.38财税[2011]100号与收益相关
4郑州捷安军工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软件退税2023年2月234,116.87财税[2011]100号与收益相关
5北京捷安申谋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软件退税2023年1月210,466.25财税[2011]100号与收益相关
合计4,504,469.04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收到的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退税款计入公司2023年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增加利润总额4,504,469.04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年度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