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乐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郑乐观先生、张安全先生、高志生先生、赵健梅女士、姚加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