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31  捷安高科(30084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3-031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33号11层公司会议室。

3、公议召开方式:

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举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乐观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计7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52,252,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480%。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52,242,9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391%。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4、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现场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2,252,19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为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8776%;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1224%;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52,252,19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为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8776%;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1224%;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2,252,19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为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8776%;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1224%;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52,252,19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为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8776%;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1224%;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52,252,19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为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8776%;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1224%;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2,252,19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为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8776%;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1224%;弃权票为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2,252,19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为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8776%;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1224%;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52,252,19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为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3.8776%;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1224%;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进行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