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股东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监事减持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其中5%以上股东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嘉景”)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4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1,091,800股,占减持时总股本0.9851%。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截至2023年7月25日,公司因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增加480,726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111,307,926股,受此影响,北京嘉景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0.0242%。 综上,北京嘉景因前次减持及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导致被动稀释原因,其持股比例变动合计超过1%。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京嘉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53号院13号楼3层01-301-3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25日 | ||
股票简称 | 捷安高科 | 股票代码 | 300845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①此数据按公司总股本110,827,200股计算。
②此数据按公司总股本111,307,926股计算。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091,800 | 0.9851% | ||
A股 | 被动稀释 | 0.0242% | ||
合 计 | 1,091,800 | 1.009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 ||||
其他 ?因实施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①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② | |
合计持有股份 | 7,295,160 | 6.5825% | 6,203,360 | 5.573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295,160 | 6.5825% | 6,203,360 | 5.573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北京嘉景的股份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备查文件 |
1. 北京嘉景出具的《关于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