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捷安高科(30084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45证券简称:捷安高科公告编号:2026-026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不超40,817,76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因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为1.984902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据此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984902元。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不超40,817,76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52,300.00股后的204,08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299郑乐观
202*****934张安全
302*****070高志生
408*****769南京嘉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1*****769杜艳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股=40,817,760.00元÷205,641,100股×10股≈

1.984902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984902元。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等相关调整规定,对相应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等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咨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梅街56号咨询联系人:郑乐观、贺冬冬、夏红红咨询电话:0371-86589303电子邮箱:dongshihui@jiean.net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