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7日通过电话、通讯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了会议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监事马继恒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名,监事李宇、邵志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主席1人。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马继恒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