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中船汉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国泰海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指定汤健先生、岑平一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 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 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但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 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对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 续督导义务。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汤健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 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国泰海通委派保荐代表人冯润方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汤 健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 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 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冯润方先生、岑平一先 生。
公司董事会对汤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8 日
附件:
冯润方先生简历
冯润方先生,现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 人,硕士研究生,202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 参与多家拟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改制辅导、财务顾问工作, 以及已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工作等事宜。冯润方先生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