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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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7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2022年4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子公司美瑞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科技”)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美瑞科技申请及办理各类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业务,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7年内有效,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保证美瑞科技项目建成后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对美瑞科技提供不超过4.7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美瑞科技申请及办理各类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担保额度 | 授权日期 | 授权到期日 |
8亿元 | 2022年4月8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 | 2029年4月7日 |
4.7亿元 | 2024年5月15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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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期已实际发生的担保
(1)2022年12月28日,公司与四家贷款银行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银行依据其与美瑞科技签订的《人民币壹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承诺发放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88亿元的贷款资金以及美瑞科技在有关融资文件项下应付各贷款人的其他应付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2024年3月2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7日止的期间内与美瑞科技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为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3)2024年6月20日,公司、美瑞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供应链“e信通”业务合作协议》。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美瑞科技将根据业务需求与建设银行及建信融通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供应链融资业务用于向供应商支付结算款,如美瑞科技对于上述业务相关的负债未及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的,由公司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也即公司为美瑞科技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4)2024年8月5日,公司、美瑞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美瑞科技将根据业务需求与民生银行及金网络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融资业务用于向供应商支付结算款,美瑞科技为上述融资业务的最终付款方,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同时,公司对美瑞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项下的债务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责任,也即公司将为美瑞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美瑞科技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美瑞科技将根据业务需求与浙商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产池融资业务用于支付经营所需款项,上述业务将使用资产池加载融资额度,公司就美瑞科技使用加载融资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也即公司将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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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浙商银行将在资产池额度范围内为美瑞科技办理授信业务,具体方式、金额、期限以美瑞科技和浙商银行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2、乙方(主办单位):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丙方(成员单位):美瑞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4、主要合作内容:
4.1、资产池融资指甲方在资产池融资额度内为乙方及乙方成员单位办理授信业务的融资方式,具体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应收款链业务、数字信用凭证业务、信用证业务、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业务等,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各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及相关债权凭证为准。其中,应收款链、数字信用凭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款或数字信用凭证的转让、保兑业务等。
4.2、资产池加载融资额度指除资产池(次)低风险质押融资额度、敞口质押融资额度外,甲方基于与乙方的业务合作情况、整体风险水平以及缓释措施(除质押外)等为乙方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核定的信用额度。
4.3、甲方给予乙方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资产池加载融资额度的,乙方主办单位就其他成员单位使用该加载融资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融资协议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4、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及乙方成员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第二条约定的资产池业务期限到期日。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终止要求,协议可自动顺延,每次顺延一年,次数不限,资产池业务期限到期日同步顺延。若本协议终止后资产池业务未全部结清的,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完毕,直至全部业务结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08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92%。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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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