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8 日、2026 年4 月20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美瑞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科技”) 提供不超过15.30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美瑞科技申请及办理 各类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可分 期分批办理,具体情况以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或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 金融组织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 定。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前期已发生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
(1)2022 年12 月28 日,公司与四家贷款银行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担 保的主债权为贷款银行依据其与美瑞科技签订的《人民币壹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 承诺发放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88 亿元的贷款资金以及美瑞科技在有关融资文件项下应付 各贷款人的其他应付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12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美瑞科技已按照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金9,066.58 万元,因担保额度在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 故同步释放9,066.58 万元的担保额度。
(2)2024 年3 月27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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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保证合同》,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自2024 年3 月27 日至2025 年3 月27 日止
的期间内与美瑞科技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
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 亿元为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3 月28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 年4
月,上述合同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已更新为自2025 年4 月8 日至2026 年4 月8 日
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已全部付清。
(3)2024 年6 月20 日,公司、美瑞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
下简称“建设银行”)、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融通”)签署了《供应
链“e 信通”业务合作协议》。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美瑞科技将根据业务需求与建设银行
及建信融通开展额度不超过5,000 万元的供应链融资业务用于向供应商支付结算款,如美
瑞科技对于上述业务相关的负债未及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的,由公司承担无条件付款责
任,也即公司为美瑞科技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5,000 万元的担保。
2026 年2 月,上述协议的融资额度已更新为9,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6 月
21 日及2026 年2 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4)2025 年1 月20 日,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
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美瑞科技与交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回
租)》项下应向交银金租支付的全部债务,该《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
万元。公司为美瑞科技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美瑞科技不履行债
务,交银金租可直接要求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也即公司将为美瑞
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5,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瑞科技已按照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金2,012.83 万元,因担保额度在
已审批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故同步释放2,012.83 万元的担保额度。
(5)2025 年6 月4 日,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
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美瑞科技与交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回
租)》项下应向交银金租支付的全部债务,该《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0.00
万元。公司为美瑞科技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美瑞科技不履行债
务,交银金租可直接要求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也即公司将为美瑞
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5,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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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瑞科技已按照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金1,604.86 万元,因担保额度在
已审批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故同步释放1,604.86 万元的担保额度。
(6)2025 年8 月18 日,公司、美瑞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网络(北
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在上述协议有效期内,美
瑞科技将根据业务需求与民生银行及金网络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用于向
供应商支付结算款,美瑞科技为上述融资业务的最终付款方,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同时,
公司对美瑞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项下的债务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责任。也即公司将为美
瑞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2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8 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7)2025 年9 月11 日,公司、美瑞科技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资
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美瑞科技将根据业务需求与浙商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8,000 万元的
资产池融资业务用于支付经营所需款项,上述业务将使用资产池加载融资额度,公司就美
瑞科技使用加载融资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也即公司将为美瑞科技开展
上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8,000 万元的担保。浙商银行将在资产池额度范围内
为美瑞科技办理授信业务,具体方式、金额、期限以美瑞科技和浙商银行签订的业务合同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8)2026 年4 月23 日,公司、美瑞科技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美瑞科技与江苏金租签署的《融资租
赁合同》项下应向江苏金租支付的全部债务,该《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公司为美瑞科技在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美
瑞科技未及时足额履行债务,江苏金租即有权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也即公司将为美瑞
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1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9)2026 年4 月24 日,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恒信”)签署了《保证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美瑞科技与海通恒信签署的《融资回
租合同》项下对海通恒信负有的所有债务,该《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52
万元。公司为美瑞科技在前述《融资回租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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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技不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公司将无条件地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即公司将 为美瑞科技开展上述融资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10,052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4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10)2026 年4 月30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 “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该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 的债权,主合同即债权人与债务人美瑞科技之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 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6 年3 月30 日至2027 年3 月29 日 止。该《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公司为美瑞科 技在前述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 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据 此,公司为美瑞科技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6 年6 月23 日,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金网络 (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网络”)签署了《供应链金融业务三方协议》。在 上述协议有效期内,美瑞科技将根据业务需求与青岛银行及金网络开展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用于向供应商支付结算款,美瑞科技为上述融资业务的最终付款方,承担 无条件付款责任。公司对美瑞科技上述融资项下的付款责任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据此, 公司为美瑞科技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 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集团公司):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融资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科技支行
(3)丙方: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4)最终付款方:美瑞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5)主要合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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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对《核心企业清单》或《变更核心企业清单说明》确认的除甲方以外的全部航信 开立方在其各自航信项下的付款责任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甲方为最终付款方承担无限 连带保证责任或作为最终付款方的付款责任,付款总额度为:?100,000,000.00,折合人民 币(大写)壹亿元整。有效期自2026 年6 月8 日至2029 年6 月8 日,期间乙方可基于甲方 认可的最终付款方或甲方在航信平台开立的《付款承诺函》项下债权为融资申请人提供保 理融资服务。
甲方或核心企业各级供应商基于各自与乙方签署的《“青银航信”保理业务合同(无追 索权)》,通过航信平台向乙方提交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申请并向乙方转让相应金额航信,乙 方接受航信并为甲方或核心企业各级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
最终付款方是除甲方以外的企业时,最终付款方名单需以本协议附件的形式加以确认, 由甲方及最终付款方签章后送达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4,167.73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07%。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供应链金融业务三方协议》。
特此公告。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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