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书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37)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