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关于完成公司非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3  锦盛新材(300849)公司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非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沈斌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3-045)

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沈斌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

附件:沈斌云先生简历

沈斌云先生,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4年11月,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公司银行部资本市场业务中心负责人;2015年6月至2021年2月,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直投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上海立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日,沈斌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沈斌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