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50 | 证券简称:新强联 | 公告编号:2023-056 |
债券代码:123161 |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洛阳市新安县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京津路与纬四路交叉口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争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141,019,7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7710%。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31,247,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80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9,772,3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639%。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40,998,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76,9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8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946,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1%;反对73,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25,2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97%;反对73,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998,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76,9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8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0,98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5%;反对3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65,2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5%;反对33,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0,962,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3%;反对57,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41,0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85%;反对57,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950,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反对69,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29,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79%;反对69,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946,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1%;反对73,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25,2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97%;反对73,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842,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2%;反对177,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8%;弃权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20,9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259%;反对177,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40%;弃权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98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0%;反对32,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65,9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38%;反对32,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998,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76,9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81%;反对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0,804,7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564%;反对10,21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3,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183%;反对10,214,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8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0,804,7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564%;反对10,21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3,4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183%;反对10,214,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8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成赟律师、藕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