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1  新强联(30085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50证券简称:新强联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3161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号)核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1,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债券简称为“强联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6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17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10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6.69元/股。

2、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9,709,0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59999元(含税)。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强联转债”转股价格为86.69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86.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联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86.59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强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73.69元/股),已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强联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86.59元/股),则“强联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强联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强联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五、备查文件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