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50 | 证券简称:新强联 | 公告编号:2023-098 |
债券代码:123161 |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号)文件,同意新强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46,0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6,35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6.2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999,939.71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7,799,999.70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8,299,999.70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52,199,940.01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05,708.74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794,23
1.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4日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5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3,0
88.62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币2,484.02万元,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3,251.63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1,935,560.19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027,572.29元),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1,935,560.19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0,000,000.00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100,000张,面额为人民币100元/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债12,1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1,21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2,600,000.00元(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合计不含税金额13,100,000.00元,已在前期支付不含税金额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7,4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30,660.38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5,069,339.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693号”验证报告。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7,225.80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8,728.07万元,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8,273.42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8,469,704.11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5,658,390.70元),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28,469,704.11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0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8月11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13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 | 413611999011000309706 | 500,000,000.00 | 67,266.08 | 100万元以上部分适用协定利率1.65%,100万元以下部分适用活期利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 | 8111101013401340858 | 328,000,000.00 | 已销户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4930000010120100032643 | 189,199,940.01 | 21,868,294.11 | 最低存款额在30万元以上部分适用协定利率1.65%,30万元以下适用活期利率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 | 13210078801300002318 | 435,000,000.00 | 已销户 | |
合 计 | 1,452,199,940.01 | 21,935,560.19 | ——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号为413611999011000309706,募集资金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余额为人民币67,266.08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67,266.08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注2: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户8111101013401340858)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4,596.95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3:2023年6月30日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930000010120100032643,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868,294.11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960,306.2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注4:本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营业部(账户13210078801300002318)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9,172.44 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0月17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8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9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 | 413611999011000556030 | 245,000,000.00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 | 8111101012801548551 | 500,000,000.00 | 6,598,022.68 | 10万元以上部分适用协定利率1.6%,10万元以下适用活期利率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463010100100573993 | 200,000,000.00 | 121,871,681.43 | 5万元以上部分适用协定利率1.65%,5万元以下适用活期利率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 113210078801500003047 | 165,000,000.00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 | 252083391366 | 87,400,000.00 | 已销户 | |
合 计 | 1,197,400,000.00 | 128,469,704.11 |
注1: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谷支行(账户413611999011000556030)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68,125.83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801548551,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598,022.68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685,381.2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注3: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号为463010100100573993,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1,871,681.43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973,009.48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注4:本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账户113210078801500003047)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13,864.58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5:本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南昌路支行(账户252083391366)专户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4,548.60元转入其他账户,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5,079.42 |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251.6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3,088.6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 | 否 | 93,500.00 | 93,500.00 | 20,763.69 | 93,500 | 100.00 | 2023年8月31日 | 7,973.65 | 否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8,779.42 | 18,779.42 | 2,487.94 | 6,788.62 | 36.15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2,800.00 | 32,800.00 | 32,8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5,079.42 | 145,079.42 | 23,251.63 | 133,088.62 | 91.7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2022年,受下游行业的需求,设备供应商供货及安装调试速度影响,项目推进有所放缓,同时工程施工进度也有所推迟,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募投项目建设有所延误。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6月,公司筹备设立上海研发中心,在上海研发中心成立后再统筹计划公司研发中心的软硬件投入;同时,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亦受到设备供应商及安装调试速度的影响。因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度有所推迟,实际进度慢于预期。 基于以上原因,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现将“3.0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 (3)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募投项目的建设有所延误,项目尚 |
未完全达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84.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496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0000.00万元。其中,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000.00万元,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3,088.62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484.02万元,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251.63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1,935,560.19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027,572.29元),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1,935,560.19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0,000,00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表内募集资金总额145,079.42万元系扣除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单位: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9,506.93 |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73.4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225.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 | 否 | 86,500.00 | 86,500.00 | 8,273.42 | 44,218.87 | 51.12 | 2024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3,006.93 | 33,006.93 | 33,006.93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9,506.93 | 119,506.93 | 8,273.42 | 77,225.80 | 64.6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土地面积为83,710.08平方米,较原土地面积(82,359.10平方米)存在一定的提升。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0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728.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69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0000.00万元。其中,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000.00万元,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7,225.80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8,728.07万元,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273.42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8,469,704.11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5,658,390.70元),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28,469,704.11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0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00,000,00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表内募集资金总额119,506.93万元系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