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29  新强联(300850)公司公告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2、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40.36元/股

4、转股期限: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

5.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9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4.31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发“强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号)核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证券代码:300850证券简称:新强联公告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23161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121,000.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1,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2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0月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强联转债”,债券代码“12316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6.69元/股。

2、因实施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6.69元/股调整为86.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3、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强联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0.64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9日起生效。

4、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3号)同意公司向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4,017,855 股股份、向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700,900股股份、向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50,434股股份、向范卫红发行584,07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相关新增股份于2023年9月21日上市。根据“强联转债”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64元/股调整为40.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1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3)。

5、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3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公司以26.16元/股发行13,379,204股股份,相关新增股份于2023年10月31日上市。根据“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91元/股调整为

40.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3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34.31元/股)。预计触发“强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强联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