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强联(江苏)重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重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38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委托代理人根据新强联重工经营实际需要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8911202400000045),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新强联重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8,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新强联(江苏)重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4月10日
3、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大新镇海坝路203号9号楼二楼南面200平
4、法定代表人:肖高强
5、注册资本:3000万
证券代码:300850 | 证券简称:新强联 | 公告编号:2024-062 |
债券代码:123161 |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新强联重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新强联重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7,317,952.84 | 95,801,260.97 |
负债总额 | 47,879,158.10 | 67,695,208.80 |
净资产 | 29,438,794.74 | 28,106,052.17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 | - |
利润总额 | -748,273.69 | -1,776,912.24 |
净利润 | -561,205.26 | -1,332,742.57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债务人:新强联(江苏)重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不超过3.85亿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债权确定期间:2024年10月30日——2029年10月30日
8、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102,1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02,1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