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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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银行账户 部分资金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户 账户性质 冻结金额(元)
份有限公司 洛阳新强联 回转支承股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支
41306******59693 基本户 8,418,281.60
行
二、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本次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根据 公司初步了解及自查,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是由于北京金贝泉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以其与公司之间存在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 合同款项,并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公司基本户银行存款 8,418,281.60 元。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做出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 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
三、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本次被冻结资金8,418,281.6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12%,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9%。
2、除上述金额被冻结外,该银行账户可正常使用。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会 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正在积极跟进、核查上述事项,后续将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程序,依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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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除上述银行账户资金的冻结状态。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8,418,281.60 元,除被冻结金额外,该银行账户可正常 使用,未对公司资金收付和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二)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2、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权益,亦将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