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思诺: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思诺”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974,864.27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5%。前述补助金额已到账,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确认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获得补助主体 | 发放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计入会计科目 | 补助类型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交大思诺 | 国家税务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23年7月24日 | 现金 | 3,974,864.27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 是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是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3,974,864.27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初步测算公司本次收到政府补助对2023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预计为3,974,864.27元,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本次披露的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