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4-042债券代码:123217 债券简称:富仕转债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40,100.00股后的101,290,8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640,100.00股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30,387,240.60元=101,290,802股×0.300000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9811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98116元/股=30,387,240.60元÷101,930,902)。
3、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富仕转债,债券代码:123217)
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可转债已经申请暂停转股,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富仕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4、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
5、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8日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1,930,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579,228.00(含税);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1,930,760股,以此初步推算,合计转增40,772,304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42,703,064股。若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利润、转增比例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富仕转债、债券代码:123217)
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可转债已经申请暂停转股,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富仕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度。
2、发放范围: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40,100.00股后的101,290,8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1,930,90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2,447,222股。
三、本次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
2、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24年5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220 | 四会市明诚贸易有限公司 |
2 | 08******211 | 四会市天诚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 | 08******198 | 四会市一鸣投资有限公司 |
4 | 02******483 | 刘天明 |
5 | 01******964 | 温一峰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25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增股上市流通日
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资本公积转增(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74,896.00 | 3.90% | 1,589,958.00 | 5,564,854 | 3.91%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956,006.00 | 96.10% | 38,926,362.00 | 136,882,368 | 96.09% |
股本总数 | 101,930,902.00 | 100.00% | 40,516,230.00 | 142,447,222 | 100.00% |
八、按转增股后计算的每股净收益
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142,447,222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43元。
九、参数调整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640,100.00股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30,387,240.60元=101,290,802股×0.300000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9811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98116元/股=30,387,240.60元÷101,930,902)。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640,100.00股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共计转增40,516,320股=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转增比例,即40,516,320股=101,290,802股×0.4000000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转增,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总股本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转增股份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转增股份应以0.397488股 /股计算。(每股转增股份=
转增总额/总股本,即0.397488股/股=40,516,320÷101,930,902)。
十、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富仕转债,债券代码:123217)的转股价格由41.77元/股调整为
29.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富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十一、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肇庆四会市下茆镇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2号
咨询联系人:四会富仕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8-3106018
十二、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