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1-01  四会富仕(300852)公司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571,42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142,8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4.83元/股。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640,100股,回购总金额19,050,656元。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805,4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610,9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未有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79,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最高成交价为

3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041,717.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