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5-009债券代码:123217 债券简称:富仕转债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571,42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5.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142,8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4.83元/股。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640,100股,回购总金额19,050,656元。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805,4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8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610,9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1、2024年2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详见公司2024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公司于2024年3月4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9月2日、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2日、2025年2月6日分别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034、2024-044、2024-062、2024-070、2024-075、2024-089、2024-097、2024-102、2024-105、2025-001、2025-007),及时履行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截至2025年2月1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79,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最高成交价为3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041,717.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000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当前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与价格区间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实际回购实施期间为公司2024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
本次回购股份的初始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5.00元/股;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4月24日,回购最高价为32.2元/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自2024年5月8日起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4.83元/股;2024年5月8日至本次回购结束,回购最高价为
23.29元/股。
(三)公司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年2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自 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830,7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最大数量为221,000股(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9日)占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3.23%。
六、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共回购总额为1,17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3%。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以截至2025年2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5,564,855 | 3.91% | 6,744,655 | 4.73% |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36,885,225 | 96.09% | 135,705,425 | 95.27% |
3、股份总数 | 142,450,080 | 100% | 142,450,080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相关计划正式实施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已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已回购公司股份共计1,17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