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4 月30 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4 月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 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30 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天明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四会下茆镇四会电子产业园2 号公司2 号会 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4 月24 日。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29 人,代表股份90,218,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6.2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88,631,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5.21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 人,代表股份1,586,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88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24 人,代表股份1,586,88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 人,代表股份1,586,88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6%。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817,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6%;反对392,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6%; 弃权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85,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4.7319%;反对392,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4.7640%;弃权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1%。
2、审议通过《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子议案 需逐项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89,83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9%;反对37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0%; 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1,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7172%;反对37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5960%;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9%。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89,831,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5%;反对37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0%; 弃权12,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0,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6378%;反对37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5960%;弃权12,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3%。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89,833,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9%;反对37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0%; 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1,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7172%;反对37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5960%;弃权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9%。
2.04 定价基准日;
表决情况:同意89,831,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5%;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弃权15,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0,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6378%;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069%;弃权15,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3%。
2.05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89,831,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5%;反对37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0%; 弃权12,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0,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6378%;反对37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5960%;弃权12,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3%。
2.06 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89,835,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0%;反对367,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2%; 弃权15,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4,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8961%;反对367,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1485%;弃权15,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3%。
2.07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89,831,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5%;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弃权15,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0,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6378%;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069%;弃权15,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3%。
2.0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89,831,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09%;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弃权15,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9,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6063%;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069%;弃权15,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68%。
2.09 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情况:同意89,831,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09%;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弃权15,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9,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6063%;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069%;弃权15,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68%。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89,829,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88%;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弃权17,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7,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4865%;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069%;弃权17,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831,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09%;反对37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1%;
弃权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9,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6063%;反对37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863%;弃权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834,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41%;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弃权12,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2,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7890%;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069%;弃权12,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834,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41%;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弃权12,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2,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7890%;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069%;弃权12,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834,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41%;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弃权12,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2,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7890%;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069%;弃权12,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1%。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831,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09%;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弃权15,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9,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5.6063%;反对37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4069%;弃权15,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68%。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89,839,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02%;反对367,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1%; 弃权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8,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6.1331%;反对367,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1422%;弃权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7%。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9,838,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8%;反对367,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1%; 弃权12,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06,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6.0537%;反对367,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1422%;弃权12,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1%。
上述第1 至第9 项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黄亚平、罗增进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四会富仕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