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监事汪伯元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0.0303%)。并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汪伯元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现将减持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汪伯元 | 集中竞价 | 2023/7/5-2023/7/11 | 16.0901 | 3 | 0.0298% |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汪伯元 | 合计持有股份 | 720,500 | 0.72% | 690,500 | 0.6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0,125 | 0.18% | 150,125 | 0.1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40,375 | 0.54% | 540,375 | 0.54% |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汪伯元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汪伯元先生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汪伯元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汪伯元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汪伯元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