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关于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减持实施进展的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减持实施进展的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兰环保”)于2023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深圳市罗湖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业”)、深圳市红土创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创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54,649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4.9999%)。
近日,公司收到深创投及其关联方红土创业、红土创客出具的《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鉴于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深创投 | 集中竞价 | 2023/6/13-2023/8/21 | 15.99-16.81 | 200,900 | 0.1995% |
大宗交易 | 2023/6/13-2023/8/21 | 17.28-19.32 | 1,310,000 | 1.3010% | |
红土创业 | 集中竞价 | 2023/6/13-2023/8/21 | 16.00-18.50 | 756,800 | 0.7516% |
红土创客 | 集中竞价 | 2023/6/13-2023/8/21 | 15.99-16.20 | 40,000 | 0.0397% |
大宗交易 | 2023/6/13-2023/8/21 | 17.51-19.32 | 410,000 | 0.4072%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 | —— | 2,717,700 | 2.6991% |
注: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159.50万股,授予股份登记上市日为2023年7月6日。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9,094,000股变更为100,689,000股。表中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日后总股本计算。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按2023年5月22日公司 总股本99,094,000股计算)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按2023年7月6日公司 总股本100,689,000股计算)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创投 | 持有股份总数 | 2,597,849 | 2.6216% | 1,086,949 | 1.07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97,849 | 2.6216% | 1,086,949 | 1.07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红土创业 | 持有股份总数 | 1,756,800 | 1.7729% | 1,000,000 | 0.993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56,800 | 1.7729% | 1,000,000 | 0.993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红土创客 | 持有股份总数 | 600,000 | 0.6055% | 150,000 | 0.149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0 | 0.6055% | 150,000 | 0.149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合计 | —— | 4,954,649 | 4.9999% | 2,236,949 | 2.2216% |
注1: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日前总股本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日后总股本计算。注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深创投、红土创业及红土创客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公司股东深创投、红土创业及红土创客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股东深创投、红土创业及红土创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深创投、红土创业及红土创客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深创投、红土创业、红土创客出具的《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