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中兰环保(300854)公司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高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