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